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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真头疼 法官调解有方法

2018-12-25 17: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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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起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索要物业费的案件引起路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的关注。

  原告系我市某物业公司,被告系路北法院辖区某小区居住的多名业主,原告以拖欠物业费未缴纳为由提起诉讼,分别起诉各个业主。路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案后,考虑到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影响较大,如果还有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可能案件数量还会进一步激增,所以调解解决是最好的结案方式。于是,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分别与原告以及各个被告取得联系、多次沟通,深入了解被告拒绝缴纳物业费的原因,针对被告反应的问题,属于物业管理范围的,积极促进原、被告协调解决;不属于物业管理范围的,对被告进行释法明理。经过法官多次不厌其烦的摆事实、讲道理、普法律,原、被告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各退一步,原告不再主张索要滞纳金,被告缴纳了物业费。

  事后,原告特制作一面锦旗送到路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表感谢,并表示法官的调解结案不仅解决了已诉案件,而且对未诉亦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也起到了警示作用。

  “依法调解、殚精竭虑、矛盾化解、和谐共赢”双方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因拖欠物业费引起的十几件案件圆满解决,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减轻了法院的办案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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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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