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法院对发改案件评查“会诊” 对症下药
过去一年,遵化法院各项审判质效全面提升,多项指标名列全市基层法院前茅。2018年,遵化法院将全年确定为“案件质量品牌建设年”。上半年,全院上下一心实现了结案率、服判息诉率、平均审理天数,上诉数持续向好,而发改率成为了唯一制约实现审判质效指标“三升三降”目标的瓶颈,向全院审判质效亮了“黄牌”。针对该情况,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解决对策,决心下大力度加以转变。 两次“严评细查”直面问题。针对发回改判案件比例较高的问题,出台《发回改判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细化监管责任,从发回改判案件的登记、移送、备案、分案等方面加强管控。要求所有案件主办人在10日内针对案件向案件评查室提交书面报告。案件评查室对发改案件逐案进行评查并出具初步评查意见。对于案件初步评查定性为瑕疵、差错等“错案”或是干警违法的,提交到案件评查委员会最终讨论决定。 追责与考评“双管齐下”。建立错案责任追究的常态机制,根据《案件评查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经评查认定为瑕疵或差错案件及发现违纪线索的,全部移交监察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同时将发改案件评查结果纳入法官绩效考核范围。 专题研讨会“全案、全员”分析。党组书记、院长不定期主持召开发改案件专题讨论会,全体院领导、审委会专职委员,员额法官及审管办、监察室、研究室相关同志参加讨论。案件评查室专职评查人员逐案通报评查意见,其他人员就案件的性质认定、事实分析、法律适用以及实体处理逐一发表意见。讨论结束后,主管副领导对个性及共性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纳,形成规范性文件,统一裁判尺度,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通过一些列的举措和步骤,遵化法院下半年发改案件数明显下降,月平均13件,相比上半年月平均23件相差近80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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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