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中院执行局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
图为《关于在执行工作中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详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最高法院党组会议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执行效果,切实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近日,唐山中院研究出台了《关于在执行工作中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意见》从五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司法服务和保障举措,一是树牢依法保护民企发展的执行理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综合运用执行手段,努力实现民营企业的胜诉权益。开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专项执行行动,依法用好和解案件终结执行政策,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三是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保护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依法慎用强制执行措施,依法适用“活封”措施,为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供便利。四是依法规范执行行为,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坚持平等原则,统一执行尺度,依法准确甄别被执行人财产,开展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清理行动,全力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五是严格落实“十大禁令”,坚决查处执行失范行为。 《意见》将中央和最高院、省高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落地、落实、落细,充分体现了唐山中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工作要求,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工作职能。以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自觉,进一步助推全市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助燃企业家创新创业热情,助力唐山实现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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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