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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贾兴利决定逮捕

2018-12-25 1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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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贾兴利,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唐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2018年7月13日,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贾兴利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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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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