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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刘某某等九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

2019-11-04 17:45:00

2019年10月22日至23日,刘某某等九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在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南生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过程中,张南生副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相关的证据材料,有力指控了犯罪。

刘某某恶势力集团长期盘踞在唐山市,以“高利贷”为主要业务,收取高达百分之三百六十的利息。为催缴欠款及高额利息,刘某某指使团伙成员通过暴力手段或者“喷字”“放哀乐”等软暴力手段不断滋扰客户生活,为非作歹,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2019年7月5日,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分局将此案移送该院审查起诉。该院高度重视此案的办理工作,由张南生副检察长主办,骨干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参与办理。为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办案人员加班加点。为保证办案质量,承办人员细审案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同时,向犯罪嫌疑人明法析理,根据法律提出适当的量刑建议,得到了犯罪嫌疑人的认可,大部分涉案人员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过程中,签署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均明确表示认罪,为庭审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本案的依法指控和审判,对“套路贷”“暴力讨债”违法行为形成了一次有力的打击震慑,对保护居民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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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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