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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手频频作恶终被捉——乐亭警方侦破系列盗窃案纪实

2019-11-13 10:43:10

一个由7人参与的犯罪团伙,频频盗窃,屡屡得手,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作案近300起。

近日,乐亭县公安局发挥警务一体化优势,多警联动,雷霆出击,盗窃团伙成员悉数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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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伏夜出  交叉作案

盛夏时节,溽热难耐。此间,正值乐亭警方集中警力与几个涉恶涉黑团伙进行短兵相接,尤其是侦破上级交办的异地涉黑大案处于胶着状态。然而,乐亭农村入春以来连续发生入户入室盗窃案件,并呈上升趋势,一天夜里竟发生多期。案件频频发生,涉及面广,社会各界反映强烈。

百姓事,大如天。农村中发生的系列盗窃案件,引起副县长、公安局长张群的高度重视,随即统筹安排,调整警力,由纳入省刑侦情报专业研判人才库的杨凯牵头,成立专案组,多措并举,全力攻坚。

就在办案民警集中精力整理归纳各类信息时,农村发案不仅没有得到遏制,犯罪嫌疑人作案反而越发猖狂,似乎正与民警较劲。

8月22日夜里,毛庄镇某村又发生两起入户盗窃案。有一户为空无一人,没有发现丢失。另一户则丢失放置前院的电动三轮车,价值6000余元。

8月23日凌晨,县城南13公里的闫各庄某村一个农户丢失一只母山羊,价值1000余元。犯罪嫌疑人翻墙进入后院前,用随身带来的毒火腿肠将护院的狗毒死。就在这一夜,县城北4公里的毛庄镇某村一个农户还丢失一口院子里的莲花缸,价值不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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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盗窃团伙盗窃物品多达几十种,案件侦破之后才知道,有些农户丢失皮袄、被褥、洗衣机、鞋袜、毛毯、红酒、饮料、洗车泵等都没有报案。

犯罪嫌疑人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没有目击人,现场没有留下更多有价值痕迹,民警凭经验判断是一伙盗窃老手,分工明确,“干活”利落。然而大道无形总有影。从作案手段、时间上看,有诸多相似之处,同时或多或少留下了他们的“影子”。

物极必反,盛极必衰。凡是作案越猖狂的时候,越是东窗事发快要到来的时候。此时侦破案件更需要韧劲,和在隐约的悬念中坚持。办案民警克服枯燥与繁琐,改变过去往返现场“慢三拍”的被动局面,腾出更多的时间组织研判。

利用视频监控,助力民警破案已成为一种常态。办案民警把公路卡口和其它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仔细梳理,从许多光线很暗的视频中寻找蛛丝马迹,并与收集的1500余条各类信息对接和串联,从中仔细寻找与案件有关的信息,结果有了令人惊讶的发现:有一辆白色现代轿车,和一辆经常更换牌子的五菱白色面包车,有重大作案嫌疑,进而一个松散结合、交叉作案的盗窃团伙活动轨迹被勾勒出来,从而使整个案件侦查有了质的飞跃。经过线索追踪,一个由7人组成的盗窃团伙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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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迹斑斑  沆瀣一气

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盗窃团伙,实施盗窃犯罪的4名主要成员均有前科,他们不止一次“进去过”。

魏某,乐亭镇人,1969年3月出生。他已进入知天命之年,仍为单身,多次因盗窃罪锒铛入狱。1994年10月,正值魏某风华正茂,却因盗窃罪被乐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1996年11月,又因犯盗窃罪被乐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之后,又因盗窃罪被劳教、拘役、监视居住。2015年10月,第三次因盗窃被乐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五个月。

尹某,乐亭镇人,1977年3月出生。2009年6月,因盗掘古墓被乐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执行二年,处罚金2万元。2014年10月,又因犯盗窃罪,被乐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

李某,乐亭胡坨镇人,1990年3月出生。父亲早年去世,母亲改嫁不知去向,孤独一人,至今单身。2012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遵化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17年3月,又因犯盗窃罪,被乐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赵某,唐山海港区王滩镇人,1985年7月出生。2008年9月,因犯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被乐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2017年7月,又犯寻衅滋事罪,被乐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十个月。

早在此次案发之前的2013年,魏、尹就曾参与一个盗窃团伙作案多起,盗窃胆瓶、翠扳指、玉戒指、旧版人民币、旧木床、石狮子等,其中旧木床价值7500元,此外还有食油、鱼虾、鸡翅等。

除了上述4名盗窃团伙主要成员外,其余3名成员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为盗来的电动三马车、古董等销赃,很多时候随盗随销,盗销一体,链条完整。

王某,1974年3月出生。田某1965年5月出生。王某和田某均为汀流河镇人。他俩以收破烂为掩饰,一个电话就将盗来的三马车敲定,几千块钱的车低价出售,有的才卖几百元钱。

且说另一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成员符某,1974年3月出生,滦南县青坨营镇人。早在2017年,符某就与尹某开始有联系,之后没有间断。从符某详细的供词中了解到,第一次他从尹某那里花1400元买了一对胆瓶,第二次花1000元买了一对胆瓶另有几枚铜钱,第三次花1000元买了一对旧木椅子,第四次花3000元买了一对胆瓶,另外花1000元买了部分旧书,……两年多来,网名“家和万事兴”的符某,与网名“乐亭老弟”的尹某,来来往往,交易频繁。好多时候,尹某把盗来的古董送到符某家里,然后符某通过微信把钱转给尹某。

盯着“短板” 专偷“漏儿”

这个盗窃团伙除了见啥偷啥、不曾空手外,还盯住农村中日益增多的空闲房屋,专门盗窃里边的老物件、老古董。

随着老龄社会渐行渐近,农村中上了年岁的老人,越来越多的投奔城里的儿女。对住了一辈子、甚至几代人没有离开过的老屋,许多人难以割舍,只是向左邻右舍打个招呼,拿些简单的生活用品,锁上门就放心的走了。他们或长期住下,或是只去“猫冬”。有的一年半载也不回家看看。这一间间空巢便成了乡村中的治安防范“短板”,而空巢里的老古董、旧物件,却成了“漏儿”,被盗窃团伙视为“猎物”。

因为家里无人,盗窃起来肆无忌惮,可以有足够的时间翻箱倒柜,连犄角旮旯也找个遍。直到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时,有的还是“铁将军”看家,甚至不知道自己家中什么东西被盗。

在近300起案件中,盗窃老古董、老物件的占70%,涉及100多户,发案地占全县25%的村庄。从起获的赃物看,有瓶、碗、坛、罐、筒、字画、老酒、圈椅、鱼缸、银元、像章,还有老辈子的石鼓、石碓、石门枕等,集中起来,宛如集市上旧物地摊。

案后沉思  几多启示

随着一个盗窃团伙的彻底覆灭,整个乐亭乡村发案率明显下降。然而,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农村治安防范仍任重道远。

一是一些农村、农民防范意识淡薄,防偷防盗能力差。从侦破案件中看,凡是村里、道口、农户安装监控的,发案相对较少。家中有值钱的物件有人看管,不给盗贼可乘之机很重要。据案中一名团伙成员交代,他们知道胡坨镇某村一户农民家中有古玩,但昼夜盯了七八天,因为家中有人没有得手。

二是一些农户法制意识不强,发现自己家中被盗不报案,有的以为丢的东西不值多少钱,报了也没用。有的认为查找无望不向外声张。

三是犯罪嫌疑人多是累犯惯犯,居无定所,反侦查能力强,很难查实抓捕。

四是在搞好农村综合治理中,加大侦破案件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压力打击涉及民生案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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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张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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