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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不止 战“疫”不息 ——滦州法院抗疫工作纪实

2020-03-20 09:48:23

  2020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突然而至。面对疫情,滦州法院迅速反应,周密部署,快速行动,积极开展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决依法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组织领导,认真部署防控措施

  1月22日,滦州法院响应国家重要指示,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法院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采取科学有效手段,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1月28日,按照滦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紧急通知要求,滦州法院积极安排部署疫情防控措施,切实把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并要求全院干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投身疫情防控工作。1月30日,制定下发《滦州法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再次动员部署防控措施。2月14日,专门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统筹安排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2月28日,发布《滦州市人民法院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立足审判职能,帮助企业度过困难,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严明防控纪律,确保机关内部安全

  及时传达上级防控部署要求,全面彻底进行排查,按要求实施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政治部每日下午三点前统计完成全院干警自己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同时要求外地返滦干警居家隔离,每日汇报身体状况;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双人在岗,全力做好疫情期间维稳处突工作;向干警下发防护知识手册,保证人手一册,提升干警防控能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每日对院机关办公楼和各派出法庭进行全方位预防性消毒防疫;严格落实出入和来访登记制度,在法院东、西两门分别设置检测点,由法警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分别填写“来院人员登记表”和“来访人员发热登记表”;自2月3日起,机关食堂实行即拿即走、分散就餐方式。

  带头担当作为,积极参与社会防控

  坚决落实党员“双报到”制度,全体干警以党支部为单位组成志愿服务队伍投身疫情防控一线。2月3日,在微信工作群中发布通知在全院干警中征集青年志愿者前往社区协助防疫工作。先后在团结里、自强里、永安里、友谊里四个小区设置党员志愿先锋岗和青年志愿者先锋岗,分批次值班值守,截止目前已出动270余人次。2月至3月期间,院长李岩、副院长耿瑞富等领导班子成员多次慰问坚守在抗疫一线的法院干警,并为他们送去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和火腿肠、方便面等保障物品。3月2日上午,滦州法院党总支组织开展“党员干警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捐款”活动,党员干警累计捐款人数87人,捐款金额11300元,实现党员全覆盖。3月,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积极参与“万名干部下基层、万名干部联企业”,下沉一线进村入企,统筹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立足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抗疫大局

  在疫情防控期间,滦州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安排部署,灵活运用互联网形式,做好安全高效诉讼服务。1月28日、31日,通过微信公众号两次发布“滦州市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提示”,提醒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引导诉讼参与人进行网上立案、开庭或调解等诉讼活动,并畅通12368服务热线,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影响疫情防控的刑事犯罪,认真做好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民生审判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特别是防疫部门沟通联系,为疫情防控行政措施提供法律支持。自2月13日开始通过网上开庭审理案件和进行调解工作,并采用三方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审理刑事案件。截至目前,共网上受理案件147件,成功立案62件,诉前分流46件,网上开庭49件,通过电话连线、微信等方式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抓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在院机关和各派出法庭张贴滦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和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印发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材料300余份。自1月27日起,先后在微信公众号转发“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涉嫌犯罪的14类行为”、“疫情期间严打20类30个罪名犯罪行为”等文章及相关案例,告诫大家要不信谣传谣,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2月5日,滦州法院党员志愿先锋队赴社区开展防疫防控法制宣传,发放并讲解《滦州市人民法院依法严惩疫情犯罪宣传》册。疫情期间,持续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疫情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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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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