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检察:保护野生动物检察建议被采纳并落实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按照“三不一坚持”的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工作。在协助分包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深刻学习领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 ,为从源头上避免疫情的进一步扩散,加大对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对近年来办理的涉猎捕、杀害、买卖野生动物犯罪案件进行梳理总结,结合曹妃甸区域内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情防控情况,在组织干警认真调查核实、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向相关部门发出关于辖区内野生动物保护的检察建议,该部门对检察建议完全接受、迅速整改,及时向曹妃甸区检察院书面回复了落实情况。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该部门主要领导就推动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和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工作与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春林进行多次沟通协调,同时责成相关科室和人员认真研究检察建议内容,针对指出的问题逐条对照落实。此外该部门还指出,下一步将以此检察建议为契机,继续强化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扩大执法范围,强化装备支撑,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精准严厉打击。 近年来,曹妃甸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制定《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将检察建议工作纳入部门考核,开展优秀检察建议评比活动,极大促进了检察建议工作的提质增效,如去年曹妃甸区检察院针对办理的多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得到了区委副书记、区长张贵宝及相关分管区领导的批示肯定。下一步,曹妃甸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全市检察长会议和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检察建议工作水平,努力为曹妃甸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双过半”,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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