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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唐说法】哥们打人齐上阵,致人轻伤均获刑

2020-05-28 09:51:59

  因言语冲突起争执,一男子纠集两个好哥们儿一起教训对方,致人轻伤。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三个好哥们儿均获刑。

  在石家庄打工的“90后”男子徐某,因琐事与马某发生口角。事后,年轻气盛的徐某越想越憋屈,再次打电话给马某,并约马某到某酒馆吃饭,称其想和马某坐下来好好谈谈两人的纠纷。马某爽快答应了徐某的邀请。这时,徐某心里犯起了嘀咕,怕自己到时候吃亏,于是叫上好哥们儿宋某、张某一起赴约,给自己壮胆。

  当天晚上,徐某三人与马某如约来到某饭店吃饭。几杯酒下肚,徐某与马某再次因言语不和发生了激烈争执。其间,张某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刀扔到桌上,并对马某进行言语挑衅。吵吵嚷嚷中,四人吃完了饭,马某掏钱结账。这时,徐某突然拿起一个啤酒瓶砸向马某,后又强行将马某拽出饭店。在饭店外,徐某与宋某、张某共同对马某实施殴打,马某受伤。路人看到有人打架,随即报警。经鉴定,马某伤情属轻伤二级。案发后,徐某三人对马某进行积极赔偿,取得了马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宋某、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马某轻伤二级的后果,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徐某、宋某、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从轻处罚。该案因徐某与马某的矛盾而起,宋某、张某未进行劝阻,反而通过刀具威胁、言语挑衅和实施殴打的方式共同伤害他人身体。法院综合考虑,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分别判处徐某、宋某、张某有期徒刑10个月至8个月不等,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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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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