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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领导到滦州市检察院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2020-05-28 09:58:16

  5月26日,团中央领导二级巡视员张蔚红一行到滦州市人民检察院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景利及班子成员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滦州市检察院室外帮教基地“喻青林”,参观了室内未检工作区的法治课堂、心理疏导室、询问室等,观看了法治宣传片,通过未检检察官结合具体案例的生动讲解,深入了解滦州未检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助力青年发展方面的具体工作做法和成效。期间,团中央领导在“喻青林”频频驻足,多次询问挂在小树上警句的故事;在未检工作区,详细询问各功能室的使用情况,并提出加强与学校的联系、提高使用率等意见建议。

  调研组一致对该院未检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张蔚红同志对“喻青林”室外帮教模式、“春风未检”工作模式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滦州市检察院用心、用情去做未检工作,观念新、方法好,工作接地气、贴实际,经验值得推广,特别是挽救涉罪少年、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的做法成效显著,阳光书吧、临界预防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实效性,一定下大力抓好。他表示,滦州未检工作给了他耳目一新的感觉,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履行好未检职责,大胆探索创新,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起坚固防线。

  吕景利检察长表示,滦州市检察院将以此次团中央领导调研为契机,继续做强“滦州未检”品牌,创新理念、落实举措、完善制度,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蓝天,不断扩大未检工作社会效应,为推进滦州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工作提供检察保障。

  团省委、团唐山市委、团滦州市委相关领导及唐山市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张延峰参加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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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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