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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涉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办理工作推进会

2020-05-29 17:20:26

  近日,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涉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办理工作推进会。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景明,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董秀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阙少营以及部分县(市)区法院院长,院属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各县(市)区法院贯彻落实市中院《关于调整涉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办理机制的决定》的相关情况,介绍了市中院党组作出《决定》的重大背景,再次重申了《决定》以及贯彻落实该决定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明确要求相关法院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抓紧推进团队组建,依法规范办案流程,服从统一调度指挥,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杨景明副院长强调,为做好下步全市法院涉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办理工作,相关县(市)区法院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从讲政治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做好相关案件的涉刑事财产刑执行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打财断血任务。二是要强力推动,抓紧组建团队。与辖区执行大队密切配合,落实市中院《决定》以及《通知》要求,配齐配强团队成员。三是要加强协调,协同作战。一方面做好院局协作,执行局严把立案关,加强工作指导,专门团队规范执行程序;另一方面,在团队内部要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团队成员与执行大队联络员的作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四是要压实责任,主动作为。抓好团队组建、移送立案、财产核查、财产移交、案件办理等关键环节,迅速开展集中攻坚,加快“黑财清底”进度。五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区法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完成本地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任务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督导调度。各院联系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作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刑事财产刑执行日常工作,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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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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