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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检察提起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0-06-17 08:56:28

  今年以来,开平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区委和市院部署,强化政治担当,主动履职战疫,全力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保障。日前,该院对刘某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案是开平区检察院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经查,2016年至2019年,被告人刘某某先后非法收购一只雀鹰制成标本,并将一支鵟(kuáng,外形像老鹰,吃鼠类等,是益鸟)制作成标本牟利。经鉴定,雀鹰和鵟均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还破坏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破坏生态资源的修复赔偿责任,遂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向开平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在此案开庭审理过程中,检察官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宣读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向法庭提供了相关证据,并对被告人进行了语重心长的法治教育。被告人刘某某当庭认罪,并公开道歉,主动交纳了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案件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检察官寄语:野生动物作为一种自然资源,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还要承担相应的修复赔偿责任。保护自然资源,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全力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用生态文明造福子孙后代,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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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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