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军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
杨军为垄断乐亭县生猪屠宰、销售市场,带领手下对乐亭县内贩卖生猪商铺、摊点及外地来乐亭运输生猪车辆、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拦截、打砸,逐渐形成了涉恶团伙。为进一步垄断、控制该市场,2016年4月9日该涉恶团伙成立了以周丽娜(杨军妻子)为总经理的市场部,每天对乐亭县内所有的生猪销售商铺及摊点开展所谓的“执法检查”,彻底垄断乐亭生鲜猪肉的屠宰、销售市场,发现商户销售非利信食品有限公司猪肉,采取堵门、举报该摊铺销售注水肉、拦截顾客买肉、殴打店员等方式逼迫该摊铺销售利信食品公司生猪肉,对销售非利信食品有限公司生猪肉的商铺强行收取保证金。该团伙成员多次对外地进入乐亭县的载有生猪肉的货车进行拦截、打砸,致使外地生猪肉无法进入乐亭市场。 该组织主要领导者周丽娜组织成员召开内部会议,订立攻守同盟,对抗公安机关审查,逐渐由涉恶团伙演变为组织严密的涉黑团伙。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垄断乐亭县生猪屠宰、销售市场,非法敛财、非法获利,每年获利数百万,获利后该公司对其骨干成员发放工资奖金、配发汽车、报销油费,使其继续为组织服务。 2018年1月31日,在唐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统一指挥下,刑侦支队、技侦支队,路南分局、乐亭公安局等单位100余名警力连夜奔赴乐亭县,分组对嫌疑人进行抓捕,经过一天一夜的连续作战,将以杨军夫妇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的12名主要成员成功抓获,当场收缴双管猎枪1支、猎枪子弹2发、小口径手枪子弹85发、宝剑刀具、假账本等一批作案工具,收缴疑似作案车辆9辆,冻结主要犯罪嫌疑人赃款182万余元。 2018年3月9日路南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罪、强迫交易罪、重婚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罪名批准逮捕11名犯罪嫌疑人。 2019年2月1日,经路南法院判决,杨军、周丽娜分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等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和11年6个月,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余10名案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8年不等刑期。部分被告人上诉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