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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白柳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纪实

2020-08-19 09:18:00

  2013年10月,被告人毛俊勇与人合谋,决定在京唐港某海域合作捕捞黄蛤,双方各派代表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毛俊勇一方负责控制海域,阻止其他渔民正常捕捞。后毛俊勇派韩勇及被告人白柳先后组织人员到京唐港海域进行捕捞。为了非法控制该海域,韩勇、白柳纠集被告人陈树刚、李季等社会闲散人员出海巡查,强行向正常作业的渔民收取提成,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该犯罪团伙自2014年以来,从租船出海圈占海域吸蛤开始,到购买船只使用各种违法犯罪手段敛财扩大社会影响争夺海上霸主地位,逐步演变成以白柳为首,郭慧、王占奎、钟海洋、李晓轩、李兰旗、陈树刚、史旭、李宝华、王俊财、胡雪飞为骨干成员的犯罪团伙。

  被告人白柳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手段,多次有组织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京唐港、曹妃甸一带海域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危害性极大。

  2017年10月30日凌晨,柳赞镇大庄河村村西码头上停放的六艘渔船被火烧毁,造成渔民直接经济损失约百万元。经调查,以白柳为首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并与曹妃甸等沿海区域的多起案件有牵连。2018年3月29日凌晨,专案组兵分十余个抓捕组分赴秦皇岛市、唐山市区、曹妃甸区、古冶区等地展开集中抓捕。白柳等主要嫌疑人到案后,专案组成立指挥组、审讯组、抓捕组、阅卷组、外调组、技术组等对相关案件开展侦查,奔赴黑龙江省、吉林省、云南省、甘肃省、天津市等地调查取证抓捕嫌疑人,截止2019年8月份,历时一年五个月,白柳涉黑案所有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共破获案件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5人(部分人员依法另案处理或给予治安处罚)。

  曹妃甸区检察院以唐曹检公诉刑诉(2018)253号起诉书指控白柳等62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诬告陷害罪、妨害作证等罪,2019年1月1日向曹妃甸区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3月28日,曹妃甸区法院依法判处白柳等6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十三年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刑期,部分被告人上诉后,市中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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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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