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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法院开庭审理以李某为首的21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20-08-20 15:59:56

  8月18日-19日,遵化法院开庭审理以李某为首的21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案件,遵化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各被告人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以来,被告人李某等人长期交叉结伙纠集在一起,由李某提供住所及生活费用,并备有多把砍刀等工具随车携带,长期混迹于各歌厅、酒吧等娱乐场所,通过打架斗狠等暴力及上门滞留等软暴力方式,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刘某等9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遵化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涉恶案件,为保证庭审工作顺利进行,庭前,遵化法院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庭审保障预案,在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联合公安、司法、卫健等部门对庭审安保、技术服务、应急医疗等相关保障工作作出详细安排。

  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依法充分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由于犯罪事实复杂、涉案人数众多,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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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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