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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吓、威胁,还非法拘禁他人,唐山又一黑恶势力被判刑!

2020-08-27 08:41:31

  2017年7月份以来,以被告人尚志伟为首,纠集以前同事陈树聪、老乡尚艳李、王超、张智慧等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放高利贷形式获取高额利益。在向借款人催要欠款时对延期拖欠的借款人采取恐吓、威胁的方式进行催要,其中借款人郑某军和李某忠未能将借款及时还清,被告人尚志伟便和集团成员对郑某军和李某忠实施非法拘禁。

  2017年9月24日上午,被告人尚志伟指使被告人尚艳李去曹妃甸区唐山鸿佰商贸有限公司找借款人郑某军,向其索要借款,并对郑某军实施殴打。被告人尚艳李要将郑某军带走,遭到拒绝。在被告人尚志伟赶到后,该二被告人在郑某军不自愿走的情况下强行将其带至尚志伟等人承租的唐山万达广场C座1317室。期间,被告人尚志伟将找到郑某军一事通知被告人陈树聪。后被告人尚志伟、尚艳李、陈树聪在该房间内看管郑某军让其找钱,在限制被害人郑某军人身自由长达30多个小时后将其送回。

  2018年1月25日,被告人尚志伟伙同王超、张智慧在曹妃甸区河北海纳保险代理公司找到被害人郑某军。因郑某军仍未偿还借款,上述被告人要将其带走,在遭到郑某军拒绝后,被告人尚志伟对郑某军进行了殴打,后与被告人王超、张智慧将其拖拽上车带至被告人陈树聪所在的唐山瀚众房产公司进行看管。在看管期间,被告人尚志伟拿橡胶棍对郑某军进行威胁。当天下午5时许,被害人郑某军趁上厕所之机从该公司的三楼厕所内跳窗逃跑。

  2018年1月25日,被告人尚志伟、陈树聪、王超、张智慧来到被害人郑某军家,通过翻墙破窗的手段进入被害人家中,强行将郑某军带至唐山市人民医院,被告人王超、陈树聪在车内对其进行看管。在被告人张智慧手划伤处理好后,被告人尚志伟等人驾车带郑某军返回唐海找借款人李某忠。1月26日凌晨2时许,上述被告人在让郑某军骗开李某忠家的房门后,被告人尚志伟、王超、陈树聪对李某忠实施殴打,在不顾家中只留有未成年孩子的情况下强行将李某忠带走。尚志伟等人将被害人郑某军、李某忠拘禁在开平饭店5015房间内,并让二被害人找钱。当天下午18时许,民警接李某忠家属报警后将二被害人解救。

  曹妃甸区检察院以唐曹检公诉刑诉〔2018〕13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尚志伟、陈树聪、王超、张智慧、尚艳李犯非法拘禁罪,于2018年7月30日向曹妃甸区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8月28日,曹妃甸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尚志伟等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零五个月至一年不等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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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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