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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润检察:“未”爱送法活动之涉未民事普法开讲第一讲

2020-08-27 08:46:45

  8月18日上午,丰润区人民检院联合区妇联,依托唐山“木兰有约”在丰润区任各庄镇开讲民法典第一课“学法典用法典共筑美好生活”。唐山木兰有约宣讲团成员唐山市中级法院周丽法官、丰润区检察院付丽娟检察官、河北红蔷薇律所张微律师为丰润区任各庄镇所辖村妇联主席和妇女骨干40余人分享了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重亮点内容。

  宣讲重点从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入手,通过讲述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保障、变更抚养权、子女探望权、家庭暴力引发虐待、遗弃、故意伤害家庭成员等内容的典型案例,详细解读了民法典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履行法定抚养、教育、监护义务及不履行法定义务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

  宣讲中,付丽娟检察官介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全国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倡议大家增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和敏感意识,积极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共同为护航未成年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付丽娟检察官现场解答法律问题

  此次宣讲活动,以通学民法典为契机,开启了丰润区院涉未民事普法宣讲第一讲。今年上半年,丰润区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在实行未检“一体化”办案模式中,办理了首起涉未行政公益诉讼案,护佑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丰润区院将继续推进未检部门集中办理涉未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模式,提升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综合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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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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