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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启用

2020-08-27 14:59:25

  开平区公共法律服务本着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运营,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功能定位,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坚持服务场所设施建设和服务质量效果提升并重,坚持线上与线下服务资源相结合,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通过整合资源,实现将各类别公共法律服务集中进驻,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型窗口,实体平台建设在功能职责定位上采用“3+X”建设模式。“3”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基本职能,在公共法律服务中起主导作用;“X”为拓展职能,引入律师、公证、专业调解等服务。实体平台基本职能和拓展职能,我中心注重将法治宣传融入为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平台运行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作为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的“窗口化”服务平台,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开平区域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

  开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着眼于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保证法律服务质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制定各业务服务规范体系,整合平台进驻业务部门现有工作职责、业务办理规则等,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具有重复性和共同执行的服务和管理内容,统一业务规范,明确办理流程,做到权责清晰、规程明确。

  完善窗口工作机制,建立来信来访接待、解答咨询、受理申请、登记归档、投诉处理等工作规范,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制度,根据群众需求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打造全流程服务。发挥好综合性指挥平台作用,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与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人民调解组织等机构的工作衔接,促进平台高效运转。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基本台账、信息报送、工作督办、舆情分析和重大事项报告、应急情况处置预案等制度,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信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与诉讼服务和社会服务的对接,提高群众获得公共法律服务的便利性。

  开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竭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的综合法律服务,为“平安开平”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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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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