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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司法局:有了民法典,"创建"更稳健

2020-09-18 09:22:51

  六月份以来,滦州市司法局以学习宣传和贯彻民法典为契机,以中共河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建设指导标准、细则、管理办法》为准绳,紧紧围绕滦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全面铺开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一是“以创代宣”,把民法典融入创建全过程

  受疫情影响,今年的示范创建工作虽然部署与往年同步,但具体实施收到了影响。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以后,滦州市司法局工作组第一时间进驻各申报村,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巡回指导,分类推进,努力将疫情所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特别是六月份以来,以学习宣传民法典为契机,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创建整个过程。“三个必须”为民法典时代的滦州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定下基调:村级组织、法治夜校必须学习民法典,做到学习宣传和日常生产生活两不误;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必须结合民法典,做到民法典规定和生产生活实际两适应;村级治理、决策管理必须依据民法典,做到村级依法治理、生产生活水平两提高。

  二是“边创边宣”,让民法典成为创建敲门砖

  民法典不仅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更是为百姓量身定制的百科全书。在示范村创建中,该局将民法典宣传教育贯穿创建始终。入村的第一步就是把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学习资料送到村民手上,包括法典重要意义、权益利害关系、举例分析说明,方便大家随手学习;第二步将民法典知识画在墙上,有漫画、有条款、有释疑、有警示,方便大家随地领会;第三步推动民法典学习形成制度,个人每日一看,夜校每半月一课,工作组每月一检。让村民百姓通过学习真正感受到民法典既是必须遵循的社会规范,更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宝典。以民法典的现实意义,用民法典的亲民魅力,敲开村级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大门,推动示范创建工作更接地气、更出实效。

  三是“常创常宣”,推动示范创建和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

  里程碑意义的民法典诞生后,良法有了,而善治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开创和推动。作为推进乡村“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的重要抓手,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毫无疑问成为善治路上的开路先锋。工作组充分认识和领会“创建促和谐、良法促善治”的重要意义,以“常”抓“长”,着力推动示范创建和民法典学习宣传步入常态化。宣传资料常印常发,保证全民学习资料丢失有补、人手必备;咨询热线常值常守,保证百姓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有处可询、有问必答;镇街各村常往常驻,保证基层示范创建有求必应、有难必帮。以民法典常态化宣教助力示范村常态化创建,推进“三治融合”,推动滦州之治。让民法典真正促进基层治理走上善治之路,让法治建设真正为“经济强市 美丽滦州”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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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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