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唐山长安网 >> 您当前的位置 : 平安唐山 >> 法治唐山

遵化检察|检察官、法官共同化解一起行政争议案件

2020-11-09 08:47:50

  为落实近日签署的《遵化市人民法院、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争议化解的实施意见》精神,10月29日,我院受邀派出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参与遵化市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冯某某不服遵化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城管局)、遵化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交警队)违法停车处罚的行政争议案件化解工作。通过检、法两家的共同努力,最终促成争议双方和解,原告冯某某撤回起诉,实质性化解了一起行政争议。

  冯某某于2020年9月21日15时许,将自己的轿车停在了小区门口附近的安全通道内,城管局拍照取证后,交由交警队处罚。冯某某在收到《违法告知单》后,认为城管局无权处罚,将城管局和交警队起诉到法院。遵化市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争议不大,可以化解,遂根据《遵化市人民法院、遵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争议化解的实施意见》邀请我院共同参与化解行政争议。

  受邀检察官全程参与了此次化解工作,肯定了冯某某的法治精神,也讲明了占用安全通道的危害。经了解,在治理城区违法停车的行动中,城管局和交警队属于联合执法,城管局担负了取证责任,但最终是交警队作出的行政处罚。检察官建议,城管局、交警队在以后的工作中不仅要严格规范执法还要加强宣传工作。在检察官、法官的释法说理下,冯某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同意缴纳罚款,撤回起诉。

  本案是遵化检、法两家践行“枫桥经验”,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指示精神,也是司法机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贯彻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唐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许可证:冀ICP备16005074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0613号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