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润法院: 9名电信诈骗“帮凶”受审
2020-11-16 09:56:16
电信诈骗让人深恶痛绝,可是有些人却为了获利为诈骗犯提供银行卡转移赃款,成为了电信诈骗的“帮凶”。11月11日,丰润法院公开审理了吕某才等9名被告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莫某善(在逃)等人冒充境外人员,通过微信、QQ等方式与众多被害人聊天,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以电信诈骗的方式诈骗被害人钱款。为转移诈骗款项,2018年5月,莫某善找到被告人吕某才,让其帮自己收取钱款并提现,然后再将钱款转移到指定银行卡上,莫某善许诺给帮助取款人好处费。吕某才通过被告人邓某生找到被告人金某秋,让金某秋找人为莫某善提供银行卡账户,金某秋先后找到被告人彭某玲、罗某生、吴某峰、冯某晖、肖某华、郭某淦等人,并将他们的银行卡通过邓某生、吕某才反馈给莫某善。待被害人将被骗取的钱款存入彭某玲等6人的账户后,莫某善即通过吕某才、邓某生通知金某秋,由金某秋组织彭某玲等6人到银行取钱并转存入莫某善指定的莫某、莫某平账户。钱款随后由莫某、莫某平账户转入程某昌(另案处理)账户,由程某昌以跨国兑付的方式将钱款给付莫某善,即程某昌指使自己在非洲加纳国的员工以加纳国货币“塞地”存入莫某善指定的在加纳国的银行账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吕某才等9人明知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仍帮助他人转账、取现,情节严重,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将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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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