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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基层矛盾 护航企业发展——乐亭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巡回审判工作

2020-11-20 08:58:17

  11月18日,乐亭县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庭长刘灼带领民二庭审判团队来到庞各庄乡苑庄子村,把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家门口”——在苑庄子村委会现场审理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

  该案原告乐亭县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系国有企业(乐亭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被告乐亭县军某食品有限公司系一家民营企业,坐落在乐亭县庞各庄乡苑庄子村。为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乐亭县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该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从乐亭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200万元。但因疫情、市场等多种因素,被告军某食品有限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保证人乐亭县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了还款的保证责任后,依法起诉军某食品有限公司履行代偿义务。

  庭审中,主审法官本着合法、自愿的原则,对双方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向。庭审现场逾40人旁听,座无虚席。庞各庄乡党委、人大、政府尤为重视,乡人大主席曾兴华亲自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并旁听。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刘灼为现场群众解答了相关法律问题,法官助理、书记员为群众发放了《民法典》、扫黑除恶宣传手册,现场法治氛围浓厚,收到了良好的普法实效。

  今年以来,乐亭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出台惠企政策,审慎使用保全措施,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为企业排忧解难。延伸司法服务,常态化走访包联企业,帮助企业办实事。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正是乐亭法院“送法上门”、护航实体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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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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