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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锦旗一份肯定 —— 迁安法院大崔庄法庭成功调解35件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20-12-18 08:38:05

  近日,东峡口村党支部村委会将一面“秉公办案负责任、一心为民好法官”的锦旗送到迁安法院大崔庄法庭司伟伟法官手中,以表达感激之情,并对法官公正高效、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连连称赞。

  这面锦旗的故事,

  且听小编慢慢道来……

  迁安市某铁选厂位于迁安市闫家店乡东峡口村,2005年,该铁选厂因占地需要与当地35户村民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限届满后,该铁选厂一直占用土地。2011年,该厂停产。2019年,因迁安市治理“散、乱、污”现象,该厂厂房、设备被拆除。该厂拆除后涉及到土地租赁费未支付,26户村民以此为由将该厂诉至法院。因原告较多,被告均为同一主体,案件性质一样,迁安法院大崔庄法庭倾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调解的第一步,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26户村民将被告起诉至法院后,仍有种种顾虑,他们首先委托3名村民代表到法庭,司伟伟法官认真接待,明确告知了案件的进展和下步打算,并且约定时间,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让每一户村民明确其诉讼请求,陈述其具体情况,同时与被告核对账目,继续固定本案事实。

  不久之后,26户村民均到法庭陈述了其基本情况,工作人员耐心听取村民的诉求,并将每一户领取租赁费情况与被告一一核实。通过此次调解,进一步明晰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就是所欠土地租赁费的时间是6年还是9年。因双方争议较大,首次调解并未成功,但是法庭真心真意为双方解决问题搭建平台,及时向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原告讲清案件进展,打破了无端的猜忌,让双方当事人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工作人员没有放弃,进行多方走访,进一步了解案件事实。对于被告陈述已经偿还3年租赁费,由被告提供了发放时的明细表,上面标有每户领取人的信息。得到被告提供的证据后,工作人员再次到原告所在的村委会与村干部以及未起诉且领取了款项的村民了解情况,明确所欠租赁费的时间为6年。在此基础上,工作人员不断地与原告沟通协调、耐心劝解,最终原告同意按照6年发放所欠租赁费。

  被告所应支付的款项如何支付,成为摆在面前的又一问题。工作人员了解到被告经营者因身体原因在北京进行手术,需要一定时间准备资金。法律不是咄咄逼人,在法律无情背后,执行法律的人是有温度的,工作人员将这一情况与原告充分沟通后,给予了被告准备资金的时间。

  时光不语,静待花开。被告经营者手术成功,在法庭的主持下,在原被告律师的配合和原告所在村委会以及人民陪审员的努力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共识,并确定了发放租赁费的时间。而这时,原告所在村未起诉的9户村民也要求将所欠租赁费一并解决。工作人员与村委会、司法所相结合,充分了解该9户村民信息后,又与被告积极沟通,被告表示同意将未起诉的村民的款项一并发放到位。在法庭的见证下,被告将标的款近25万元全部交给了原告律师,并当场发放,而未起诉的9户村民款项则由该村村委会代表领取。

  面对锦旗上熠熠生辉的字迹,法官表示,锦旗虽轻,却承载着群众对法官工作的认可;寥寥数语,体现了当事人对严格公正司法的钦佩。鲜红的锦旗既是当事人对迁安法院法官办案的认可,也是迁安法院前进的不竭动力,迁安法院将继续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坚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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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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