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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网信办 衡水市公安局通告

2021-01-12 10:36:49

  衡水市网信办 衡水市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的通告

  当前,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部分地区出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面临严峻形势。全省各地疫情防控工作正在有序有效进行,但仍有部分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个别网民甚至以谣传谣,误导公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切实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稳定社会公共秩序、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衡水市网信办、衡水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如下通告:

  一、提高对互联网信息的甄别能力。相关信息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得上传、转发、扩散和传播,自觉做守法公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二、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违法侵害他人名誉、泄露他人隐私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严禁编发不实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四、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发现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贴吧、快手等平台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时不随意转发,要主动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的虚假信息或谣言,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严肃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群主)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务必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投诉举报网络不实、谣言信息。

  衡水市网信办:0318—2115997

  衡水市公安局:110

  举报邮箱:hsswwxb@126.com

  衡水市网信办

  衡水市公安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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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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