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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欠薪难题 法官获赠锦旗

2021-01-28 14:50:00

  日前,在凛冽寒风中,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当事人向开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杨帅法官送来了锦旗,称赞其“执法为民,公正廉洁”。

  2014年4月、5月间,被告人王某春、王某华二人合伙以某公司资质承包了公寓楼和底商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被告人王某春、王某华先后雇佣了桑某某、李某某、张某某等多人,并长期拖欠工人工资。开平区劳动监察部门向被告人下达了拖欠工人工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被告人仍不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

  该案起诉至我院后,历经一审、上诉、发回重审,几经波折,最终由杨帅法官主审。合议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春、王某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均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判处被告人王某春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 000元;被告人王某华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50 000元。被告人不服该判决,上诉至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维持了该判决。

  在审理过程中,杨帅法官认为该案最难的不是如何判决,而是如何让工人们切实拿到工资,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为了让百余名工人都拿到报酬,杨帅法官多次与被告人协调,做被告人及家属的工作;积极与工人们接洽,解答相关法律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加快审理,让工人们尽快拿到判决,给工人们一颗定心丸;保全组积极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人财产,为支付工人工资提供保障。

  恶意欠薪行为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依法应予严惩。通过该案的审理,严厉打击了欠薪行为,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正义与法治力量,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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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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