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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80后法官的办案札记——曹妃甸法院员额法官孙绪忠

2021-02-03 10:15:14

  岁末,贵州某公司与天津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终于调解结案。该案从立案到结案,整整三个月,回想整个办案过程,感慨颇多。

  该案标的额一百余万,对注册资本6000万元的原告来说,数额不算大,但对注册资本800万元的被告来说,数额也不算小。经过开庭审理,双方的争议非常大,被告还当庭提出反诉。原告委托了两位南方律师,被告委托了北方律师,双方据理力争,不管是事实认定还是法律适用,各抒己见,针锋相对。两个小时的庭审结束后,我对案情已经明晰,也已经有了初步的处理意见,但是多加考虑后,没有马上判决。

  双方的合同始于2017年,国内知名企业有一个大型汽车项目落户曹妃甸,原告从被告等公司定做货物为该项目供货。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原告已向被告支付了大额的超过合同付款进度的预付款,而被告也大量采购原材料,并加工制作交付了一匹货物,后续生产也在加紧进行。但该项目不久因故停止。双方为该项目都投入了大量的人财物,均期盼着该项目还能重新启动,结果一等就是近三年,项目仍未重启。原告迫于经济压力,要求被告返还多付的预付款,而被告则认为因前期投入损失巨大,要求原告赔偿。

  经过对案情的分析,本案看似是一个单纯的买卖合同纠纷,但可能关系到本地的营商环境。即使项目最后没有为他们带来收益甚至带来了亏损,但是也应尽量多地挽回投资人以及相关企业在本地投资生产的信心,否则肯定会对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特别是疫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已经造成很大的冲击,中央也提出了“六稳”“六保”政策,所以,综合各方面考虑,促使双方达成调解才是本案的上上之选。

  为了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本审判组在调解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因为双方律师均在外地,中间还有疫情的零星散发,所以主要是用电话跟双方律师沟通,试探底线,释法明理,权衡利弊。双方律师也很配合,积极地做双方企业负责人的工作。经过一个月十几次的磋商,双方均作出了很大的让步,但是依然有二十万元的差距,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这时候该案审限的压力、年底结案的压力、双方当事人的压力,一齐压迫着本组人员。面对各种压力,也避免久调不判或调解破裂而使工作陷入被动,本组决定多措并举。一是在审限届满十五日前向主管领导汇报,争取延长审限,得到了主管领导的大力支持,并指示为了促成调解必要的时候可以在案件办理方面主动出击;二是草拟判决,调解和判决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掌握工作的主动性,既为了加深对案件的理解,也避免影响年底工作,于是在审限届满前十日将判决书制作完毕;三是继续加大调解力度,在大概摸清双方底线的情况下,特别是在判决书已制作完成的条件下,向双方当事人更加深入地分析案件,释明可能出现的判决结果,对判决解决双方纠纷的方式再做成本分析。终于,在各方不懈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调解协议的签订又成了问题,特别是原告律师远在成都,京津唐地区又受到疫情的影响,来往不便。为了双方尽快解决纠纷,本组草拟调解协议后用电子方式交双方阅看同意后,又通过邮寄的方式交双方签名盖章。当收到一个快递,看到里面是有双方签名盖章的调解协议后,我们的内心是激动的,多日的付出有了回报,这就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肯定与奖励。

  通过本案的处理,总结了以下工作心得:身为一名法官站位要高,服务大局;明晰案情,心中有数;请示领导,支持指导;多措并举,掌握主动;坚持原则,创新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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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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