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第五次集中公开审查听证会
2021-09-27 11:03:05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促进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信,9月24日下午,我院对石某某危险驾驶案,孙某某危险驾驶案,马某某交通肇事案,姚某某交通肇事案,许某某故意伤害案集中进行了拟不起诉公开听证。 滦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公开听证工作,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曹景涛全程主持了这五场公开听证会,确保听证依法有序进行。听证会邀请了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等参加。五名犯罪嫌疑人均能如实供述事实,真诚悔罪,并自愿认罪认罚。 参会的听证人员经过阅读案件材料、听取各方观点、针对案情对办案检察官进行询问后,进行了集中独立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处理决定,认为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制度对于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和群众对政法工作满意度具有重要作用,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能经常性地开展,促进司法公开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曹景涛表示,这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我院进行的第五次集中公开听证会不仅增强司法办案公开性和透明度,也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加保证案件处理决定的公正性,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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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