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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人民检察院与乐亭县水利局就合力提升县域河流治理水平开展座谈

2021-09-28 13:34:1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升乐亭县河流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服务保障全县河流生态保护工作,9月27日上午,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强带领主管公益诉讼的副检察长以及公益诉讼办案组成员到乐亭县水利局就提升县域河流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展开座谈。乐亭县水利局局长刘志强等主要领导参加了此次座谈。

  座谈会上,双方就河长制以及涉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主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张善元副检察长对“河长+检察长”工作涉及的防洪、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河砂保护、执法权下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结合《乐亭县人民检察院乐亭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中提到的相关工作要求,对双方今后在工作中如何加强协作配合提出了工作思路。

  高强检察长表示:公益诉讼工作是党中央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中央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检察机关要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结合“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认真落实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签署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沟通交流,形成保护县域河流合力。

  水利局刘志强局长表示,“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让河流治理工作越来越规范,检察建议工作对河流治理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目前“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正在探索完善阶段,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快速反应、会商机制,双方要不断加强协作配合,把工作做实、做细,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模式。

  下一步,乐亭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水利局将继续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盗采河砂惩治等方面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县域河流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建设山青水秀人杰地灵的美丽乐亭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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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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