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太平寨法庭一站式服务解民之忧
2021-10-21 14:06:05
近日,太平寨法庭历时三天办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宁某曾于2012年在迁西县太平寨镇经营轮胎销售,被告刘某与其丈夫吴某在原告处赊购轮胎,共计拖欠轮胎款44000元并共同出具欠条,2019年偿还5000元,至今尚欠39000元,后吴某因病去世,原告多次向被告刘某催要无果。原告宁某系吉林省榆树市人,曾拨打法庭办公电话咨询起诉立案事宜,为方便原告诉讼,法庭干警引导原告通过网上申请立案。立案后,干警通过原告网上提交的诉状信息,当天便联系到被告刘某,经与刘某核实,原告宁某所诉属实,刘某表示目前经济较为困难,要求与原告协商,法庭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原告进行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在两天之内一次性偿还原告轮胎款35000元。 今天上午,原告与被告如约来到法庭,被告当庭履行约定一次性偿还原告轮胎款35000元,当事人双方均对法庭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表示满意。 |
关键词: |
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