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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乐亭法院:用好法律“护身符”,向家庭暴力说“不”

2021-10-21 14:06:00

  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充分用好法律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害人量身订制依法维护自身人权不受侵害的“护身符”。

  在高发、多样的离婚案件中,难以承受的家庭暴力已成为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主要动因,鼓起勇气到法院离婚后又难免受到对方纠缠报复,原本“揪心事”雪上加霜。近日,乐亭县法院闫各庄法庭发出2021年第二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王某与被申请人张某离婚后,张某以帮助办理王某父亲丧事、陪伴照顾为由多次到王某家中强行停留、骚扰、甚至殴打王某。王某多次报警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张某承诺绝不再犯,但在民警走后张某依然我行我素,给王某造成极大的人身、精神伤害,遂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乐亭县法院闫各庄法庭收到申请后,进行认真审查,根据王某提交的村民委员会证明、照片打印件、报警记录等证据,可证明王某在婚后曾遭受来自张某的暴力行为,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依照相关规定作出裁定,禁止张某对王某实施暴力;禁止被张某骚扰、跟踪王某及其相关近亲属。在人身保护令生效后,承办法官向张某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并向其释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性质,以及违反保护令可能承担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今年以来,乐亭法院把依法运用人身保护强制措施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不断深化家事案件审判改革,积极破解家庭暴力难题,保护家暴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有力保障婚姻案件诉讼程序正常进行。截至目前,乐亭法院共签发人身保护令4份,通过法官回访,均得到申请人赞许,收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后,乐亭县法院将进一步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加大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汇聚社会多方力量,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依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着力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构建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为不断深化家事案件审判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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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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