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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中院发布2021年度适用民法典典型案例

2022-01-14 11:26:57

  今天,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2021年度适用民法典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从全市两级法院2021年审理的各类案件中选取的民间借贷、离婚纠纷、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人格权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10起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10起典型案例,经过多次筛选、反复斟酌,是邯郸法院准确适用民法典法律原则规则、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实践。案例中也不乏对民法典热点问题的司法回应。

  在“路某诉陶某离婚纠纷案”中,邱县法院判决,夫妻感情破裂不应仅限于法律规定的事由,应依据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

  在“何某某与张某恒、张某宏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涉县法院判决,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在“武某华诉武某飞、刘某婧、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案”中,邯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在抖音中损毁他人名誉,构成网络名誉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某保险公司诉倪某、某财保公司追偿权纠纷案”中,临漳县人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作为格式合同的订立者,理应对投保人明示合同中的以免责条款为主的格式条款,并在诉讼过程中,承担证明事故为免责条款范围的举证责任。

  邯郸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邯郸中院此次发布典型案例,对全市法院适用民法典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指导性,同时用一个个鲜活的实务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讲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为社会公众的民事活动明确了规范指引,树立了行为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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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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