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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 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迁西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蔡玉玫

2022-05-18 10:54:05

  “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

  勤于学习、善于总结、细致认真、敬业负责,这是同事给迁西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蔡玉玫贴上的印象“标签”。但凡认识她的当事人,都会被她认真钻研、埋头苦干、朴实执着的工作作风所感染。在她看来,敬业精神和业务能力同样重要。1995年8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法律专业的她,被组织分配到迁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曾任该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先后从事过办公室,反贪局、公诉科、民行科等工作,现任第二检察部主任,主要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刑检工作。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众所周知,民事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俗称“民告官”的行政诉讼往往带有很深的政策色彩。随着民事、行政诉讼法的修改,穷尽了法院的审判救济职能,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的每一起民事、行政案件后面都有“深厚”的背景,这里的深是指申诉人的抱怨,厚是指裁判文书的厚度。

  (首次通过民事案件公开听证方式圆满解决纠纷)

  2016年以来,她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612件,撰写各类民行检察调研、典型案例、经验材料等40余篇。艰辛付出创一流,坚强品格赢赞誉,她曾说过“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正是这种精神和信念,她所办理的许多民事、行政案件真真切切的为老百姓主持了正义、赢得了赞许。不管是为107名农民工兄弟“讨薪”成功,还是深挖虚假诉讼案件为当事人挽回近千万损失,不管是简单案件还是复杂案件,她都会严格审查,不放过一个微小的错误,该监督的监督,绝不手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1年9月,经该院支持起诉,蔡玉玫为107名农民工成功讨回拖欠近10年49余万元的工资,赢得赞誉。)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她的带领下,民事行政工作先后5次位列全市考核第一,荣立4次集体三等功,6次被评为全县优秀政法中层单位,她更是连续8年荣获全县十佳政法干警,2018年又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金牌检察官”。在最高检开展的“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中,被最高检评为先进基层单位。探索行政检察监督模式亮点工作被市院推广,并在省院作了典型发言。面对荣誉,她曾说,感激领导的鼓励和鞭策,感恩前辈的指引和帮助,感谢身边同事的关怀和支持。

  全力打造迁西检察公益诉讼样本

  切实担负起“公共利益代言人”之重任

  2017年7月1日,全国检察机关根据党和国家的授权,全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这是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所担负起的又一项神圣职责。蔡玉玫面对这一神圣使命,全新挑战,在当地党委政府、人大、行政机关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认真谋划,全力出击,交出了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检察公益诉讼刚开始施行时,面对着行政机关的不理解,工作一直打不开局面,但是蔡玉玫并没有灰心,而是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通过召开联席会、座谈会等方式,耐心的说明政策,讲解法律,通过3年的努力,逐步构建起了党委领导有力、人大监督到位、行政机关配合默契、内部机制运行畅通的公益诉讼工作良性发展格局,全力打造的迁西检察公益诉讼样本初具轮廓。

  有时候为了寻找案源,蔡玉玫常常带着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跋山涉水,下乡取证,县内松山栗林、河流水库、英烈设施、乡道村路、采矿区、商贸市场等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

  (蔡玉玫实地踏勘长城)

  (蔡玉玫与相关部门现场研讨长城保护方案)

  功夫不负有心人,截至2021年3月,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40余件,立案52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16件,整改回复516件,起诉3件,涉及国有财产损失近4000万元,公益诉讼工作已连续4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工作考核中位列第一。通过办案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159.54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4.95公里;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各类生活垃圾34.7吨、占地面积807.5亩;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耕地192.81亩;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462.75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29万元;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重量5600克、价值2.23万元;督促查处销售假药和走私药品4种、重量120克、价值2万元,不仅有效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更是不断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感。其中,办理的督促履行榆木岭段明长城保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2021年度十佳“全省检察机关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办理的板栗树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公益诉讼系列案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蔡玉玫勘查公益林火灾现场)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生鲜市场)

  (蔡玉玫到新庄子乡还乡河沿岸垃圾坑整改现场)

  2020年1月,“长城文化遗址保护”系列案件被选入河北省“十大法治事件”,由此开启了河北省检察机关长城保护工作的先河,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开展长城保护工作最早、成效最显著的“先行者”。2021年4月29日,与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会签了全市首个《关于建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英烈保护工作的具体职责分工和协作配合机制,建立了日常联络、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等,实现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技术支持等协同配合。2021年7月13日,与该县河长制办公室签订了全市首个《关于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并揭牌成立了“河长+检察长”工作联络室,并对县内主要10条河流,乡级278条河流,在册的中小型水库70个进行巡河检查。2021年9月24日,与县林长办公室签订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并成立了“林长+检察长”工作联络室。

  面对着取得的成绩和荣誉,蔡玉玫并没有“停一停、歇一歇”的想法,她非常坚定的说:“我们做的还远远不够,实现公平正义,行使公益保护的崇高使命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2022年,蔡玉玫将带领第二检察部继续加压奋进,用自己柔弱的双肩扛起神圣庄严的检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表达对党、对检察事业的无比忠诚和热爱,为服务县委工作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做出更加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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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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