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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账户预先确认,回应诉讼退费新需求

2022-05-31 10:56:30

  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曹妃甸法院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审判业务工作,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全面开展线上诉讼服务、网上开庭等工作。但是,受疫情影响,法官与当事人线下接触次数有限,待案件生效后通知当事人签署退费申请、提供退费账户的诉讼退费方式已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尤其涉及外地当事人或诉讼标的额较大的案件,退费不及时、不方便极易影响当事人权利的实现。

  为更加方便人民群众,提高退费效率,曹妃甸法院民二庭借鉴先进经验,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率先试行退费账户预先确认机制,即第一次给原告送达手续时另送达一份“退还诉讼费用账户确认书”,载明原告需提供其名下银行账号,开户行,银行联号等用于退还诉讼费用,开庭时将确认书交到法院。待案件审结生效后,法官即可按照原告提供的账户自审判系统自行操作退还诉讼费,无需再次联系原告填写法律文书,减少当事人奔波,同时退费也更加快捷。

  本院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首次适用了该机制。本案中的原告远在上海,依法应退诉讼费二十余万元,由于提前签署了账户确认书,在案件生效后七日内便将应退诉讼费全部退还。事后,原告方代理人特意致电法官,并表示:“退费账户预先确认机制的实行,免除了我们的奔波之苦,让我们公司账目能够及时做平,真的是太便捷啦!”

  民之所盼,我必行之

  下一步,曹妃甸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本领,持续有力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尽心竭力办好为民实事,在踔厉奋发中书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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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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