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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丨迁西法院温馨提示您,有一份民事调解书请查收

2022-06-08 11:21:52

  近日,迁西法院首次运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从开始调解到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再到在线签收电子送达的《民事调解书》,前后不到半小时。充分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高效、便捷、安全的线上调解模式,有效保障当事人的身体健康的同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情简介

  被告张某某驾车与原告李某某骑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李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此事故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张某某负全部责任,原告李某某无责任。被告所驾车辆在被告某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强制险和商业险。就原告李某某的损失被告张某某未进行赔偿。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李某某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计5000余元。

  办案详情

  迁西法院立案庭先行引导原告李某某使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进行了立案,并在线向其送达了相关诉讼材料,案件当天就移送至承办法官处。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再次运用“在线服务平台”阅卷掌握案情,后通过电话联系被告张某某及某某保险公司。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承办法官发现原告李某某是被告张某某同学的亲属,且原告损失数额较小,此案具有调解基础。承办法官不遗余力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线送达了民事调解书。从立案、送达、调解,再到结案,总共耗时五天。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能够让当事人“不接触”式在线接收诉讼材料、举证,以“不见面”的方式在线与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进行庭审及调解,极大地降低了当事人的防疫风险和出行成本,民一庭将继续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打造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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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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