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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守护孩子脸上的笑容——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侧记

2022-10-13 10:12:13

  “‘尖尖角’本义是指初出水面的荷叶尖端,是荷花幼年的形态,荷花是雄安新区白洋淀最具代表性的植物,以‘尖尖角’命名未成年人普法课堂,寓意深远。”今年9月26日晚,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忠走进容和红杰初级中学,面向几百名在校师生,正式开启“尖尖角”普法课堂第一课。这场“干货满满”的普法课将鲜活的案例、生动的语言以及严肃的法律相融合,一点一滴地将法律知识、遵纪守法意识与自我保护理念渗入每一位同学心中,受到现场师生的一致好评。

  这次普法课堂只是雄安新区中院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成立三年多来,雄安新区中院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持续提高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积极开展社会化延伸工作,连续推出一批涉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司法保护工作的举措,为双向、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有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搭建未成年人保护新平台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矫治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任务和使命。”雄安新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光辉对记者说。

  法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是人民法院参与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推动新时代法治校园建设的重要抓手。今年5月1日,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后,雄安新区中院积极与新区公共服务局、学校建立沟通联络和常态化协作机制,选任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心教育事业的法官赴多所中学担任法治副校长。

  为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该中院还邀请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和辖区多所学校进行座谈,分析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未成年学生保护漏洞、教师管理不严、学校制度缺失等问题,了解不同学校的基本情况、生源特点、法治建设现实困境及实际需求等情况,把握今后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的正确方向,并就学校开展法治教育的必要性与迫切性,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治理的工作切入点与侧重点,创新丰富法治教育活动形式,密切促进法院与学校联动合作等方面达成共识。

  截至目前,雄安新区两级法院领导率先垂范,干警积极参与,共有22名法官和法官助理受聘担任26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并依托这一平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稳步推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为持续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推动学校加强法治建设、补足法治教育短板提供有力支撑。

  开辟未成年人保护新阵地

  今年7月7日,由雄安新区中院和辖区某学校联合设立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正式揭牌。基地的设立,旨在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体系,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高质量发展。

  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是雄安新区中院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又一探索。近年来,雄安新区中院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建设,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旁听庭审、案例警示教育、家长法育课堂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帮助未成年学生在亲身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拓展未成年人保护新宽度

  今年6月10日,雄安新区中院举办了一场特殊的“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辖区中小学校的师生们走进法院,完成了一场“沉浸式”法治体验。参加活动的同学们还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帮助和指引下,还原了一桩未成年学生故意伤害同学的校园暴力案件的庭审过程。在“小法官”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教育、当庭宣判等环节严谨、规范、有序进行,将在场旁听的老师和法院工作人员都带入到庄严、神圣的庭审中,也将遵纪守法的种子种进孩子们的心间。

  从细微处着眼,从关键处入手。雄安新区中院不断聚焦未成年人所需,通过各种方式拓展未成年人保护的“宽度”和“维度”,为孩子们注入安全感、幸福感。

  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能动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参与、助力社会治理的重要路径和手段。今年以来,雄安新区中院连续制发两份与未成年人保护息息相关的司法建议,就校车安全和校园性侵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其中,雄安中法建〔2022〕4号司法建议主要针对校车安全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对照问题清单认真排查整改机动车接送学生服务领域,力求为有需求的学生及家长提供安全务实的正规校车服务。

  雄安中法建〔2022〕5号司法建议则是针对校园性侵问题。该中院经与辖区教育部门、相关学校沟通,提出加强中小学学生的法治教育和性安全教育、加强学校及培训机构教师队伍管理等司法建议,引导教育系统全面梳理和整改,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目前,这两份司法建议均已得到有效落实,为辖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工作中,雄安新区中院始终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承担社会角色,围绕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和行业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共性问题和治理难点,通过案件分析、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核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向有关单位或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其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同时建立健全司法建议跟踪回访制度,强化司法建议的实效,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平安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贡献司法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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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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