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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刊发:唐山丰南办案实现惩治犯罪+司法救助+社会救助三同步

2022-12-12 13:07:40

  原文如下:

  用真情唤醒被告人的良知    

  唐山丰南:办案实现惩治犯罪+司法救助+社会救助三同步    

  11月初,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来到小磊家。看到家里有客人来,小磊(化名)怯生生地跟在姑姑身后,当检察官蹲下身把救助款交到他手上时,小磊小声地说了一句“谢谢阿姨”。

  得知小磊生活有了着落,在监狱服刑的小磊父亲于某对检察官表示一定会安心服刑,积极改造。

  因在游乐场等场所对两名女童实施猥亵行为,于某于2021年6月被逮捕。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于某以受到刑讯逼供为由推翻全部有罪供述,丰南区检察院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对证据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在严格把握证据标准的基础上追诉犯罪事实一起,于2021年9月1日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于某提起公诉。12月3日,法院判处于某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

  被羁押期间,于某最牵挂的就是小磊。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得知小磊系非婚生子,母亲已经出走,于某在押期间,小磊无人照看,因没有户口不能入学。于是该院通过多方努力,与于某户籍所在地的黑龙江省海伦市公安局取得联系,并于2021年11月26日委托专门鉴定机构,启动专项资金为于某和小磊进行亲子鉴定,将异地办理落户所需材料邮寄送达海伦市公安局,成功为小磊办理了落户登记。

  检察官用真情唤醒了于某的良知,他在法庭上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无异议,并对检察官表示感谢。

  检察官的努力不止于此。2022年6月13日,该院支持小磊向法院提出指定临时监护人的诉讼申请,通过法律程序指定其姑姑为临时监护人;7月27日,为小磊办理了司法救助,给付其1万元司法救助金。

  9月1日,小磊持户口登记顺利入学。为从根本上解决其生活学习困难,检察官又积极联系丰南区民政局,通过跨省通办程序为小磊办理了民政救助。11月初,小磊领到了第一笔民政救助款1080元。在于某服刑期间,小磊每个月都将按时得到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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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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