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1月17日,省司法厅发布通告,对河北省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作出安排,我省设11个考区,客观题考试在2月25日、26日分批次举行,主观题考试在3月26日举行。
据悉,根据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号),河北省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于2023年2月25日、26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应试人员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根据考试机位情况,邢台考区、廊坊考区安排一个批次考试。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已在2022年9月打印准考证的,需在规定时间重新打印准考证。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3年3月3日公布。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于2023年3月26日举行。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3月25日。2021年度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2年度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于2023年3月3日至3月8日登录司法部官网按规定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全省主观题考试考区与客观题考试考区设置一致,共设11个考区。2021年度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选择在工作、生活所在地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2022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参加客观题考试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参加主观题考试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的,在我省集中设置的主观题纸笔考试考区考点参加考试。
此外,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执行。考生还可登录河北省司法厅官网查询《河北省司法厅关于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2022年6月发布),了解我省考试相关安排。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河北省司法厅及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通知公告,认真复习备考,配合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