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庄子人民法庭是唐山高新区人民法院的唯一派出法庭,坐落于高新区老庄子镇,负责处理老庄子镇、三女河办事处辖区内的一审民事案件。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司法理念,将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为工作指引,努力打造“大小纠纷有人解”基层治理格局,各项工作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把“群众事”当成“挂心事”
老庄子法庭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秉承“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办”的工作态度,在切实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
赵某和李某因一起房屋买卖纠纷闹得不可开交,赵某遂来到老庄子法庭诉称:“我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后,代他向案外人张某偿还了15万元债务,以此款抵顶购房款,可是,李某却迟迟不配合我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主办法官在庭前准备时发现此案并不是那么简单,还存在诸多疑点,比如购房款数目不清、付款时间不明等等。“十多万对于一个普通农村家庭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只有尽快摸清案件的真实情况才能尽快帮助双方解决矛盾”。说干就干,主办法官立即带领书记员实地到该村了解房屋交付情况,多方了解事件的实际情况,通过视频连线与身在新疆的李某取得联系,耐心细致的解释法律规定,还原案件真实情况的同时,双方当即达成和解。之后,被告李某向法庭送来了感谢信,感谢法庭为他们家保住唯一房产。
“我们要把屁股端端坐在群众那一面,只有从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坚持‘热心、诚心、用心、细心、耐心、静心’的工作方法和原则,赢得群众信任,才能把工作做通、做好,获得群众的满意和认可,为打造‘和美乡村’贡献法庭力量”。
坚持多元共治,构建社会共治“朋友圈”
老庄子法庭始终坚持在当地党委领导下,强化与镇办诉源治理中心联系。法庭庭长与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政法委员、派出所所长以及村支书建立常态化联络,打造纠纷化解“雷达站”。
刘某因债务问题与同村小王产生纠纷,便来到老庄子法庭起诉小王。但因小王是一名大车司机,常年在外奔波,很少回家,根本联系不上,其妻子李某全职在家照顾孩子,对小王欠下的债务一无所知,这给法官调解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法官决定联合本村村委会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发挥村委会对村民行踪掌握更加及时、情况更加了解、沟通更加方便的优势。几天后,法官接到了村委会的电话,说是小王今天从外地回家了,可能下午就要走。“好的好的,我马上去,咱们小王家集合。”法官马不停蹄来到了小王家,在路上电话通知了刘某,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法庭联动乡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妇联等多部门合力化解纠纷,探索出“法庭+联动部门+当事人”的多部门协同解纷模式,改变法庭“单打独斗”模式,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基层大调解格局。
做实法官进村居,激发“源头解纷”的强大动能
一直以来,老庄子法庭践行诉源治理向前端转移。2022年底,高新区法院建立“一村(居)一企业一法官机制”,老庄子法庭积极主动参与“一村(居)一企业一法官”工作,法庭两名干警包联辖区的8个村居和32家企业,同时协同院机关的法官分成多个工作组,逐一进行走访座谈,建立微信工作群,不定期发布典型案件和普法宣传材料,实现了辖区内村、居、企业的司法服务基层全覆盖。
“我就是从村委会看到了法官的联络牌上有电话,就想打一个试试,没想到真的给我们一家解决了大问题。”张大姐激动的说到。原来,张家一共有两儿两女,张大姐是张家的老大,和老父母在一个村居住,经常照顾老父母。其他兄弟姐妹都在外地,一年也不回来一次,所以关系也一直不好。张大姐每天早出晚归,疲惫不堪,她认为其他子女也应该帮她分担一些,于是找到了徐法官来帮忙。徐法官了解情况后,几经周折联系到了其他三兄妹,耐心的劝说,全力促成4人能够面对面的谈一谈。12月的一天,4姐妹久别见面,法官拎着大包小包来到了张大姐的家,“来,我买了好多羊肉,今天咱们涮羊肉,边吃边聊。”热气腾腾的火锅,徐法官温暖的话语,气氛逐渐从冰冷的沉默慢慢升温,大家的态度也缓和了很多,最终4人同意轮流赡养父母。
老庄子法庭依托高新区法院“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在村镇“挂牌”公示法官的联络方式,将力量下沉到村镇,开展“一对一服务”,让人民法庭担当基层治理的“桥头堡”,让法官担当化解纠纷的“排头兵”,平均每月都会接到村民的“求助”电话10余通,做到了使每一起矛盾纠纷有人解、愿意解、能够解、解得好。
坚持开展普法宣传,“典”燃法治热情
老庄子法庭始终坚持法治宣传的先锋堡垒作用,主动开展送法进校园、社区、村居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守法,树好法治“导航仪”,让司法成果惠及群众,让民法典深入人心,用法律护航美好生活。
“与学校结成对子,护学生健康成长”。老庄子法庭与辖区多家中小学结成对子,由法庭庭长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到各个中小学开展以“开学第一课”、普法宣传、模拟法庭、专题法治课为形式,以“增强学生法治意识、营造校园安全环境”“未成年人保护”“拒绝校园霸凌”为主题,先后赴辖区中小学开展了多次普法活动。除此之外,法庭每月还和市集巧妙结合,干警们支起了“法治摊位”,在普法宣传中对前来咨询的群众热情解答,遇到矛盾纠纷现场帮助解决。同时,法庭干警在每次下村办案时,只要有时间,就会在村委或者路上停留一阵,向村民们宣传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帮村民们详细耐心的解决法律问题。这样的“微型普法”活动,在老庄子人民法庭几乎每月、每周都有,将普法宣传渗透到每一个角落。
每每提起老庄子法庭的工作人员们,老庄子镇的村民们说道:“哦!法官们呐!他们常来,经常给我们讲法律知识,我们有啥困难和问题都可以问他们”。近年来,法庭干警借助民法典实施的有利契机,深入校园、村、居用群众听得懂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有效提高群众遵纪守法意识,得到了群众的纷纷点赞。
下一步,老庄子法庭将进一步抓前端治未病、树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理念,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司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