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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检察院:以训促学,心中有"数"——召开案件管理业务培训会

来源: 曹妃甸检察  
2024-05-11 09: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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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准确把握、科学使用检察业务考评办法,切实保障检察业务主要评价指标在考核机制的指引下高标准、高质量运行,5月10日,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副主任孙敬涛同志来院开展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内涵和相关案卡填录规则专题培训会。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会华主持会议,各业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孙敬涛同志以河北省院最新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为主线,围绕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涉及的案件类别、取值范围以及对应的案卡填录规则进行详细讲解,着重对数据波动指标进行了分析,提示案卡填录注意事项,从而避免案卡填录中出现的不准确、不及时、不完整问题,并以具体案卡为例,面对面答疑解惑,把控风险、堵住漏洞,确保参训人员全面掌握案卡信息填录的各项要求,增强培训实效。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会华作了总结讲话,强调此次专题培训主题突出、内容全面,为全院干警提高数据意识、改进办案工作提供了路径,并就下一步推动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提出三点要求:一要重视业务数据,提升质效。要把各项指标规则吃透,准确把握评价指标背后的价值导向,促进监督办案更加优质高效,充分发挥业务数据风向标、催化剂作用,善于用业务数据解决问题、促进管理;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攻坚克难。各部门要打通堵点,深入分析原因,努力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各项业务核心数据进位上升,把“要我做”的评价指标变成“我要做”的自觉行动,在提升业务质效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三要强化督导检查,落实责任。案管部门要加大对数据填录的流程监控力度,建立数据核查长效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此次培训紧扣案件业务评价指标,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现场授课和面对面答疑解惑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了业务应用及业务数据填录中的疑难问题,达到了预期效果。下一步,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推动业务数据工作做实做细,促进案件数据质量提升,更好地为检察决策和业务指导提供数据支撑。

关键词: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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