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妃甸法院四农场法庭审理了一起小额诉讼运输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对当事人耐心地释法明理,被告自动履行,最终以撤诉方式结案。
本案原告用自己名下的货车从事零担货物运输业务,被告因工地运输建筑材料需要找到原告进行承运。因双方多次有运输业务上的往来,遂约定本次运费450元且及时结清。后被告因建筑工程款未结算,在原告多次微信、电话联系结算运费时,其均以建筑工程款未结算为由拖延。之后就不再接听原告电话,原告遂起诉到法院。主办法官拿到案卷后,发现诉讼标的额不大,电话联系被告说明情况,被告称现在外地要账,要到账返回后即给原告支付运费。随后,法庭工作人员又多次联系被告,其均不接听电话。原告得知上述情况后认为因为案件数额小,被告现在是逃避给付义务。同时,主办法官发现原告精神恍惚,通过向其家人了解得知原告因为该事解不开心结,认为被告就是有钱不给导致睡眠很差。法庭工作人员多次释法明理,告知其诉讼流程,解开其心结。后法庭工作人员通过找被告亲属做工作、添加被告微信、换个人手机拨打被告电话等方式多次联系被告,向被告释法明理,被告最终答应给付欠款。几天后被告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给原告运费450元,该案原告撤诉结案。案件办结后,原告亲自到法庭表示感谢,称法庭工作人员解开了心结,自己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应你所需,如我在诉。从“坐堂办案”到“主动作为”,法官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下一步,曹妃甸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创新便民服务方式,以更多“小案”的精心办理彰显司法的温度,让每一个案件都播撒下看得见的正义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