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芦台“飞地”与天津宁河人员联系密切的特点,深入推动跨区域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提高对流动违法未成年人的帮教成效,唐山芦台检察院联合天津宁河检察院,对两地流动问题未成年人共同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并对排查出的16名跨区域违法未成年人,组织开展了“检语树人”津冀两地集中教育活动。天津宁河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宫宁,唐山芦台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亚昌共同出席并讲话,两地公安有关领导及检察干警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中,首先通过播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片,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律意识。随后,芦台检察院、宁河检察院干警分别解读了《家庭教育促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介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类型、严重后果,教育在座违法未成年人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远离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同时,督促家长依法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和引导,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健康、积极的成长环境。

期间,两地公安部门分别进行庄严的训诫仪式,引导孩子们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认真接受帮教,改过自新,勇敢面对未来生活,并告诫在座监护人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监护职责。之后,与会未成年人及其家长随同检察官参观“宁萌”未检法治教育基地,“沉浸式”体验法治教育氛围。
活动结束后,两地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就建立健全跨地域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进行了座谈,围绕共同开展跨区域责任包联工作进行广泛探讨交流,提出由属地学校班主任老师、村居网格员、片区民警各1人作为“三包一”责任人,努力通过共同开展日常走访、电话随访、督促监护人教育等包联措施,全力预防和治理跨区域流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既让涉案未成年人深刻感受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帮助其积极改正,杜绝再次违法;也有效督促家长切实担起家庭教育主责。同时,津冀两地检察机关共同探索建立了跨区域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协作机制,形成了跨区域共治合力,对有效预防两地流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产生了积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唐山芦台、天津宁河两地检察机关将以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为契机,持续推动津冀两地各项检察工作协同联动,秉持“宽容但不纵容”的司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手段,携手各职能部门务实合作、履职尽责,为两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共同开启跨区域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