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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来源: 丰南区处非办  
2025-04-08 09: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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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以下三要件:

  非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

  利诱性: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

  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防范非法集资警示:

  1. 认清非法集资特征,提高警惕

  无金融牌照:未经国家批准,违规吸收资金。

  高息诱惑:承诺“保本高收益”“稳赚不赔”。

  虚假项目:虚构投资项目,无真实经营。

  熟人拉拢:利用亲友关系,发展下线集资。

  2. 牢记“三不”原则,远离骗局

  不相信:超高收益、一夜暴富的谎言。

  不参与:非法集资、传销式投资。

  不传播:不替非法集资宣传,避免害人害己。

  3. 正规渠道投资,保障资金安全

  选择银行、证券、保险等持牌机构。

  核实企业资质,查询监管部门公示信息。

  理性投资,警惕“低风险高回报”骗局。

  记住:

  天上不会掉馅饼,高额回报是陷阱!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投资损失自负!

关键词: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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