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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法院开展系列巡回审判进乡村活动 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来源: 河北法治报  
2025-04-27 09: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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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方式,是人民法院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

  2024年以来,魏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妇联,以及21个乡镇、街道办开展巡回审判入乡村活动,积极探索推进“示范庭审+典型案例”,以“精准式+定制式+点单式+专属式”普法模式,让案件审理有机融合法理、事理、情理,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教材”。

  为夯实巡回审判根基,魏县法院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巡回审判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制定了巡回审判工作暂行规定,按照便于群众诉讼、便于就地解纷、便于法治宣传、便于接受监督的“四便原则”,坚持司法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用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妥善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真正实现“法庭搬出大院、服务送进心坎”。

  魏县法院聚焦群众需求,着力构建沉浸式普法教育。他们紧扣基层群众关注的家事纠纷、土地流转等民生案件,将其作为巡回审判重点,通过庭前讲诉讼风险、庭中讲证据规则、庭后讲裁判要旨,将庭审现场变为法治教育实景课堂。他们加强与基层组织的沟通协作,构建“法院+基层组织”联动机制,积极邀请当地乡镇干部、村委会成员、人民调解员参与,发挥他们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协助法院做好案件调解、矛盾化解等工作。

  为织密多元解纷网络,魏县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依托巡回审判构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终端裁断”全链条解纷体系,在巡回审判中深化“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做好对人民调解及其他各类调解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形成“1+N”纠纷联调合力,充分发挥调解的非对抗性、经济性、及时性等优势,健全“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各类调解组织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同时,魏县法院还将巡回审判与普法宣传深度融合,每场庭审后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截至目前,该院共开展巡回审判12场,发放普法资料5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70余人次,切实提升了群众法治意识。

关键词:责任编辑: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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