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4月25日,省检察院发布6件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涵盖商标权、地理标志等多个领域,展现检察机关通过行政诉讼监督、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等多元履职,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实践成效。
其中,有的案例体现我省检察机关依法扎实履职办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尚某龙等人商标侵权撤案监督及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案中,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主动回访涉案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普法教育,帮助企业编制防范经营风险手册,提升应对风险能力,实现了“办理一类案件、帮扶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良好效果。在高某远、郭某伟等8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中,检察机关全面开展“一案四查”,统筹履行惩治犯罪、民事监督、行政监督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行业管理问题,以源头治理为切入点,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整章建制,堵塞漏洞,优化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有的案例体现我省检察机关依法全链条打击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在罗某甲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提前介入机制作用,引导公安机关深挖细查,依法追诉了李某某等5名销售商,切实有效地做到了上下游全链条打击销售假冒品牌机油犯罪行为,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颜某等5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检察机关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成功追诉了涉案糖果的上游供货商王某、陈某,实现了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全链条打击。
有的案例体现我省检察机关依法精准监督、准确认定犯罪性质。在某镇陶瓷协会商标权纠纷裁判结果监督案中,检察机关通过采取询问当事人及部分店铺消费者、实地勘察、调取涉案茶具原产地信息等措施,增强案件审查亲历性,依法查明涉案侵权商品不具备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某镇”字样的正当情形,并据此作出监督决定,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周某某侵犯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检察机关依法对周某某在无商标的同种商品上烫印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进行了实质审查,准确区分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最终认定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周某某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