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日前,省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发布公告,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的工作日期间。
据悉,此次线索征集范围主要包括七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一)乱收费问题: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不执行取停免减等降费政策;不执行公示制度、不明码标价,不出具票据;部门、组织利用影响力收费、变相收费。(二)乱罚款问题:罚款主体及人员不合法;权限和程序不合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不执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三)乱检查问题:主体及人员不合法;标准和程序不合规;多头检查、变相检查、超频次检查;擅自提高要求或增设条件。(四)乱查封问题:违反法定程序或期限;超出合理范围和额度;违规异地查封,变相查封。(五)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违规超出执法地域范围;未经法定程序跨区域执法;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以罚增收、小过重罚;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以罚代管。(六)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行为:未出台统一的执法标准或出台的执法标准不完善、不合理、不符合实际;不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对企业区别对待。(七)其他违法违纪行政执法行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吃拿卡要”、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行为。
根据要求,对上述七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来信方式,向省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及各地相应部门进行反映。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征集范围。线索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予以保障。线索反映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