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司法局
关于通过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通告
根据司法部2025年第6号公告和河北省司法厅通告要求,现就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7日8时至9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且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唐山市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7月15日至16日,申请人应当按照网上申请时预约的时间,到通告公布的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1.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5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制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统一印制,无需申请人提交。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司法行政机关向申请人出具《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材料。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日期为2025年7月17日。
三、受理时间、地点和电话
时间:7月15日8:40—11:10,14:40—17:00
7月16日8:40—11:10,14:40—17:00
地点:唐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道1号(兴源道与卫国路交叉口西行50米路北侧)。
咨询电话:0315-2801824
四、注意事项
1.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必须由本人到场办理。
2.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本人领取,具体颁发事宜另行通告,请关注唐山市司法局官网或“唐山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
唐山市司法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