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唐山长安网群 >> 平安唐山 >> 法治唐山

《河北法制报》刊发:唐山丰南法院十天调两案化解六百万元涉企纠纷

来源: 河北法制报  
2024-01-05 10:30:58
分享:

  刊发截图

  原文如下:

  “感谢法官的悉心调解、高效工作,我们已经拿到全部货款了。”日前,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两起标的额共600余万元的企业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财产保全到出具调解书、完成解封,仅历时10天,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赞誉。

  此案中,原告某管业公司、某建材公司分别与被告某投资集团签订合作协议,被告为原告两公司供货,但截至协议约定时间,被告仍欠两原告共价值600余万元的货物没有履行。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2023年12月6日,原告两公司一纸诉状将被告起诉至丰南法院,同时向法院递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

  丰南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迅速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情况,并开通涉企案件绿色审理通道。该案立案当天,承办法官仔细审核保全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立即出具保全裁定并移送执行部门。执行部门马上进行网络查控,出具保全裁定,成功足额冻结了被告的银行账户和钱款。

  在实施保全措施的同时,为了把纠纷对双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承办法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积极与当事人联系,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为企业长远考虑,换位思考,互让互谅。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被告表示愿意先行支付部分款项,并承诺将定期偿还后续款项。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12月15日,原、被告准时上线,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线上签署了调解书,约定被告先行退还原告两公司300万元货款,剩余款项于12月26日前退还。

  在保障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防止因过度保全导致被告企业无法正常运转。综合分析案情后,法官敦促原告及时提交解除保全措施申请。收到申请后,法院当即制作相关法律文书,移送执行部门予以解封。执行团队及时解除对被告的查封,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行。12月24日,被告主动按照协议将剩余钱款履行完毕。至此,两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关键词:责任编辑:唐山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