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审议2024年最高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和关于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有关指导性意见,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依法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推动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稳妥有序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更好履职尽责。
会议指出,制定最高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规定动作,也是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抓手。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按照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紧扣一个“实”字抓好贯彻落实。要做好结合文章,把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同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一体抓实,把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推动检察业务发展有机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要聚焦责任落实,全链条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机关党委党建专门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取得更好实效。
“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探索要积极,推进要稳妥,工作要有序,努力把工作抓实、步子迈实、效果做实。”会议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行政,《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等,都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法进行法律监督。这是党中央赋予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检察机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重大意义,始终把行政诉讼监督作为行政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准确把握职能边界,严格依法履职,加强业务指导和经验总结,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要以“可诉性”为标准,进一步明确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检察的职责范围。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事项实行“案件化”办理,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完善相关业务流程,加强规范化管理。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最高检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为契机,努力推动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更好履职尽责。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