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唐山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强化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推动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优势互补,近日,古冶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古冶区人民法院、唐山市公安局古冶分局、古冶区应急管理局召开联席会,就建立古冶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座谈。古冶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程亮主持会议。
会上,郭程亮检察长介绍了《唐山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通报了古冶区2021年以来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案件查办情况。会议讨论审议了《唐山市古冶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各单位参会人员就征求意见稿积极发言,并对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信息共享、提升执法质效等方面进行了沟通。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唐山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依法履职履责。二要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在行刑衔接事实认定、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实现无缝衔接。三要落实监督举措,刚性执法,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做到案件应移尽移,严防以罚代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