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发展需要,推进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规定,曹妃甸区司法局结合本区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在全市率先建立了行政复议调解中心,集接待、立案、调解等流程于一体,进一步搭建起服务群众、化解行政争议的新平台。
曹妃甸区司法局在征集区直各部门、各镇街意见后,印发了《成立行政复议调解中心实施方案》,明确了成立行政复议调解中心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工作内容、组织保障等四部分内容,健全了行政复议调解中心各项工作机制,为中心规范性、高效性运转提供了制度保障。
行政复议调解中心积极探索践行“行政复议+调解”模式,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注重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从以往的“以决为主”向“决调并重”转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双方矛盾得以解决,达到案结事了化心结的成效。中心成立之初,已成功调解和解了2件行政复议案件。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创新之举。曹妃甸区司法局将继续践行“复议为民”理念,大力宣传行政复议调解高效便民的制度优势,强化培训,提升行政复议调解员队伍素质,完善规章制度,协调联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调解中心职能,全面提升调解质效,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